企业简介: 基本情况
内蒙古电力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为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独资大型电网企业,是国家第三大电网公司,负责建设运营自治区中西部电网,供电区域 72 万平方公里,承担着蒙西 8 个市(盟)工农牧业生产及城乡 1429 万居民生活供电任务。同时,向华北电网、陕西榆林和蒙古国提供跨省区、跨国境送电任务。截至 2018 年底,集团公司资产总额 1067.66 亿元,所属单位 37 家,含分公司 22 家,子公司 15 家,职工总人数 35006 人。运行 500 千伏变电站 27 座、220 千伏变电站 151 座、110 千伏及以下变电站 965 座、抽水蓄能电站 1 座。电网统调装机 6886.7 万千瓦,其中,火电装机容量 4203.5 万千瓦,风电、光电和生物质等新能源装机容量 2491.21 万千瓦。全网最大发电负荷 3613 万千瓦,最大供电负荷 2779 万千瓦。连续 7 年获评自治区国资委业绩考核 A 级企业,在中国企业 500 强名列第 249 位、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名列第98 位。
公司战略
内蒙古电力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积极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,紧密衔接自治区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,深入推进电网和公司发展“转型升级”,强化科技、服务、管理、文化“四个创新”,在企业综合实力、市场开拓、提质增效、队伍建设、品牌影响力方面实现“五个新”,努力打造“全新责任蒙电”。到 2020 年,形成“四横五纵”的 500 千伏主干网,全面建成“电网坚强、服务卓越、治理科学、管理精益、文化优秀”的现代化电网企业,全面树立“全新责任蒙电”品牌,公司综合实力继续保持自治区国有企业领先地位。
公司治理
内蒙古电力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国有独资企业,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出资人责任。公司积极构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,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要求,完善公司章程,建立由董事会、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机制,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,明确权责和决策程序,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,确保公司治理规范有效,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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